骗子假冒市长签字骗人钱财,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被告人罗某某曾因诈骗被处有期徒刑。不思悔改的罗某某再次干起了骗人钱财的勾当。2009年3月,罗某某伪造了湖南省衡阳市市长的签名,给陆某某的儿子退伍军人陈某某写了份安置工作报告,骗取陆某某6万元。罗某某以相同的手法诈骗被害人欧某某6万元。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骗取财物后,将其挥霍一空,属情节特别严重。且被告人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系累犯,当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能认罪悔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