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女子为免遭强奸跳楼身亡,强奸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女子为免遭强奸跳楼身亡,强奸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9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女子为免遭强奸跳楼身亡

2010年9月4日,林某、龚某、韩某某、徐某和王某等5人欲强行与邱某某、侯某发生性关系,因二人极力反抗,林某等人采取了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后邱某某趁龚某、徐某不注意,从9楼窗户处跳下,造成全身多脏器官损伤死亡。这就是备受社会关注的凤凰县“少女跳楼”案。后林某等人被抓获。

林某、龚某、韩某某、徐某、王某均因涉嫌强奸罪被公诉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邱某某的家属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强奸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龚某、韩某某、徐某和王某采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林某、龚某、韩某某、徐某和王某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由于2被害人强烈反抗及被害人邱某某跳楼身亡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五被告人以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2名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并导致被害人邱某某坠楼身亡,犯罪情节恶劣,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五被告人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龚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邱永贵、曹庭英经济损失350044元。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