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被查扣暴力冲撞执法人员
2011年4月8日上午10时许,得知自家货车因超载被查扣后,被告人赵某遂驾驶摩托车来到货车停放的停车场,并持备用钥匙发动货车后驾车冲撞劝阻的执法人员,后执法人员将停车场大门锁住进行拦截。随后,被告人赵某驾驶货车将一辆三轮电动车碾轧后停下来,并持铁锤将大门锁砸开意欲逃离现场时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被毁损的三轮电动车价值2287元。案发后,被告人赵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000元。
检察机关遂以妨害公务罪将被告人赵某公诉至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妨害公务罪如何定罪量刑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1年6月22日,禹州市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