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海归骗女网友钱财
被告人叶某(男)“江枫”,自称为上海人,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现在北京国贸作程序开发,通过网络与不同异性保持恋爱关系,骗财骗色。2009年3月,叶某网络聊天认识了被害人毕某,同毕某确定恋爱关系后以没发工资等为由多次供骗取了毕某11500元财物。
以信用卡不能使用为由,以恋人身份骗取另一个被害人赵某15000元的现金和其他财物。后毕某报警案发。叶某辩称,自己只拿了毕某5000元的财物,赵某给自己的财物2000元是为了归还自己的欠款。
诈骗罪应该怎么量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