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情深搭档贩毒
钱某某与陈某某系夫妻,钱某某曾因盗窃两次获刑,而苏某某也曾因贩毒获刑。2010年12月13日上午,钱某某与苏某某在外地进购毒品海洛后将部分毒品卖出。当晚7时许,钱某某电话联系陈某某卖毒品给吸毒人员李某,陈某某携带毒品到防城二桥底与李某交易时被民警抓获,当场缴获3小包毒品,净重2。68克。后经对钱某某住处进行搜查,抓获钱某某,从其身上及卧室搜缴毒品一批,净重19。21克。2010年12月14日上午8时,在钱某某协助下,在防城中医院门口将苏某某抓获,搜出毒品3包,净重40。31克。
累犯应该如何加重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无视国法,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苏某某和钱某某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某系从犯,且是初犯,目前又要哺育幼儿,决定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2011年11月9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