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怎么量刑
被告人曹某伙同其他4名同伙财迷生窍,预谋在公共汽车上冒称乘客兜售假的外币来诈骗乘客钱款。曹某等人为不引人怀疑,于2010年1月17日,分别从不同的乘车点搭乘从安徽固镇开往灵璧的公共汽车,然后冒称是不相识的乘客,在车上由一人冒称西藏人,并以根本不能用的过期的“秘鲁币”谎称是“法郎”,其他同伙则纷纷用人民币来向其兑换外币,并鼓动车上其他乘客购买,在骗得车上乘客张某、刘某等人3千元兑换外币的钱款后,一伙人分别在中途下车。后来曹某等人在1月22日,再次作案时,被抓获归案。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限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