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网友遭盗窃
家住北京石景山的被害人韩某通过网上聊天与被告人张某相识并成为好朋友。韩某于2009年12月30日,让网友张某到自己家中玩耍,并留张某在家中过夜,不料张某趁韩某及女友熟睡之际,将当天韩某刚买的手机(价值4780元),以及韩某钱包内1千元现金盗走。
非法盗窃他人财物怎么判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最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