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索垃圾清理费被抓
被告人雷某以垃圾乱扔污染田地为由,多次向在广西田东县某村承包土地的外地人郑某、蒋某、陈某等人,强行收取垃圾清理费,并以拔掉被害人田地里种植的辣椒等相威胁,逼迫郑某等人交钱。郑某等人无奈,多次向雷某缴纳钱款。2009年9月中旬至2010年8月份,雷某共从郑某等人手中勒索钱款4600元。
雷某归案后,2011年6月1日,被以敲诈勒索罪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雷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表示积极退还赃款。
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处罚
法院认为,雷某目无国法,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雷某庭上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雷某退赔被害人郑某、蒋某、陈某等户人家钱财合计人民币4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