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数额巨大怎么处罚
被告人王某曾在某电视购物公司做过直销工作,积累了许多客户电话,后王某以公司的形式招募被告人王某1为主管,被告人邓某、王某2为客服,被告人张某等9人为话务员进行电话诈骗。2009年4月至8月间,王某组织话述资料内容为冒充北京市电视购物中心、奥斯力客服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以买一赠一、赠送世博会纪念章等优惠手段诱骗客户购买产品,并让主管王某1据此对话务员进行培训,话务员张某等电话进行推销王某廉价购买的水宜生保健杯、奥斯力神奇魔环、方奈尔内衣等劣质产品。
客服王某2确认订单后,由客服邓某通过QQ告知王某联系的邮政快递公司,并以北京市金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商贸有限公司作为销售公司将货物发出并由邮局代收货款。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林某等360余人,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