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网吧盗窃
原为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保安的李某,2008年11月24日5点左右在石景山区某网吧上网时盗走旁边机位上的赵某的挎包,内有现金100元和水晶牌MP4。赵某和网吧负责人根据监控录像和李某的QQ号发现李某的行踪并报警抓获。被抓后李某坦白了其在2006年和2008年9月至11月间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盗窃罪如何量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犯罪时尚未成年,被抓后如实交代公诉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应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遂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