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团伙作恶多端
2006年起,以被告人李某某为首,被告人赵某某、董某为骨干形成的二十几参加的黑社会犯罪团伙,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河南省中牟县一带从事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
其中,2008年3月至次年初,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夏某某等人,利用夏某某担任河南省中牟县某镇办公室出纳职务,多次挪用公款达397万元。2009年8月底,当公安干警试图抓捕被告人李某某、董某离开时,其手下被告人肖某某、尚某某等数人又再次实施拦截、围堵押解车辆的行为,给警方的抓捕活动造成障碍。
犯数罪应该怎么处罚
2010年7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组织卖淫罪,犯开设赌场罪,犯非法拘禁罪,犯敲诈勒索罪,犯寻衅滋事罪,犯妨害公务罪,犯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被告人赵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开设赌场罪,犯非法拘禁罪,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其余被告人尚某某等22人被分别判处14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