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里应外合盗窃航空油料
2008年9月4日晚11时许,中石化员工孙子兴、王厚庆纠集同事、油船船主、加油站老板等8人,里应外合窃得浦东机场航空油料公司存储在中石化高桥分公司炼油厂油罐内的航空煤油58吨,并将窃得得煤油以每吨6500元的价格销赃于他人。
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2009年3月,原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清、孙子兴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孙子兴、王厚庆不服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否认各自主犯身份,要求二审在量刑上重新予以考虑。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两位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陈清不仅事先预谋,分工明确,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应认定为主犯。原审法院根据孙子兴、王厚庆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具有自首、退赃等情节,已对孙、王减轻处罚,两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二审不予准许。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