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内起口角咬伤民警
33岁的被告人黄某于2009年12月20日中午在首都机场内因琐事与工作人员起了冲突,双方发生口角后,黄某恼羞成怒,接连将工作人员王某和前来执勤的民警以及治安协管员三人咬伤。黄某归案后,被以妨害公务罪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妨害公务罪如何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黄某当庭自愿认罪,故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惩处。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