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开发金矿骗劳模,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开发金矿骗劳模,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282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开发金矿骗劳模

王某某谎称负责原中国工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某某金企业集团所属的所有金矿、煤矿等,鼓动劳动模范陈某进行投资,并出示了假冒的军官证以及虚假的中国工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某某黄金企业集团文件和伪造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法制局军委文件的红头文件,以博得陈某的信任。2004年11月至2006年11月,王某某与陈某签订所谓某近况的合作合同,骗取陈某人民币80万元。

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针对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所作的无罪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首先,被告人王某某在公安机关曾经供认其以合作开发金矿为名骗取被害人陈某80万元,仅辩解该笔款项已经退还给陈某。而被害人陈某的陈述及证人证言相互佐证,证实了王某某以合作开发金矿为名实施诈骗的经过,也证实了陈某给付王某某80万元合作费用、之后相关收条被王某某以一张收据换走的事实。其次,在案96万元的收据虽然有所涂改,但从文义上理解,陈某确实交纳了股金96万余元。根据陈某的陈述及合作合同可见,王某某为企业控股方、主权方、法人代表,陈某并不懂经营管理,因此开矿资金理应由王某某入账并开展经营合作业务,这也是“经办人”应有的含义。因此,可以认定王某某收取了陈某的开矿股金。再次,陈某对被骗金额有多次陈述,但合作合同上双方明确了出资额为80万元,结合被告人王某某所称收取了80万元的供述,可以认定王某某的合同诈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1.3万元。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