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女儿医药费入室盗窃
邹某某的女儿患有精神疾病,邹某某靠捡废品为女儿筹集医药费。2010年8月19日,邹某趁官家嘴镇政府办公大楼三楼无人之机,盗走屋内一包内现金5100元。2010年9月3日,邹某某又进入官家嘴镇中心小学盗窃一桶奶粉和一床毛毯,总共价值200元。
邹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至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盗窃罪如何处罚
法院认为,告人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邹某某因为女儿冶病而盗窃,主观恶性较小,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2010年12月27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