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男子利用赌博诈骗钱款,诈骗罪怎么判刑
因赌博输了钱想要翻本的被告人夏某2从夏某1(另案处理)口中得知,王某某有赌博赢钱的办法。于是,被告人夏某2、王某某、夏某1三人于2010年2月20日晚相约到巫山县福田镇的龚某某家赌博,并约定夏某2跟随携带有能控制古铜钱单双接收器的王某某下注,赢钱后三人平分。结果,被告人夏某2未能将夏某1所说的跟随下注心领神会,输了7000元,而被告人王某某赢了250元。2010年2月21日,被告人夏某2来找被告人王某某讨说法,后王某某给夏某2讲解了跟随下注的奥妙,并决定次天后演练一次。2010年2月23日,被告人夏某2、王某某一同到巫山县福田镇曹某某家赌博,夏某2跟随王某某下注赢得10650元,王某某分得200元。2010年2月27日晚,自觉上当的龚某某等人约夏某2来参赌,夏某2便带领王某某来到曹某某家参赌,王某某在使用能判断古铜钱单双的接收器时被龚某某等人发现,并搜出了接收器。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夏某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巫山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某、夏某2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