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男子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累犯是否从重处罚?

男子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累犯是否从重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20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男子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

被告人邹某伙同武某、欧某(均已获刑)三人,为不劳而获,预谋合伙抢劫出租车。三人于一天上午,经过观察将目标锁定为出租车司机何某后,便以打车为名,骗上了何某驾驶的出租车。随后三人让何某驾车到某地时,武某和邹某二人突然用水果刀将何某控制,并强行令其停车后,用暴力将何某捆绑在一座山上的树上,并将何某的嘴部和颈部分别用衣服堵住和缠住。三人抢走被害人何某的手机等物品后,驾驶何某价值115500元的出租车逃跑,后将出租车卖掉,得款1万元。因被捆绑,且颈部和口鼻被缠住和堵住,何某窒息而亡。

累犯是否从重处罚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被告人邹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