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番两次寄匿名信敲诈
河南焦作某村村民白某看到同村做家具生意的杨某生意兴隆,心生歹念,三番两次给杨某邮递匿名信,敲诈杨某钱财,并以不给就伤害杨某家人相威胁。杨某接到信后立刻报案,第一次白某有事未能按时到期指定地点取钱。后来白某又敲诈杨某68000元,并在2010年6月21日凌晨,去取钱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白某在对杨某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2011年11月23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