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摩托车逃跑途中撞伤人
被告人张某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盗窃江西丰城市一巷里停放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打开摩托车后,张某驾车逃跑途中,撞上骑摩托车载着妻子的陈某,致使陈某夫妇二人受伤,撞人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经认定,张某负事故全责。
数罪并罚时如何量刑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目无国法,秘密窃取他人所有的三轮摩托车,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后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乙级,十级伤残二处,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又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在2009年7月24日因犯强奸罪(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系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011年11月25日,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张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夫妇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