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曾犯盗窃罪的俩人实施抢劫后杀害抛尸,死缓如何适用?

曾犯盗窃罪的俩人实施抢劫后杀害抛尸,死缓如何适用?

此文章帮助了21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曾犯盗窃罪的俩人实施抢劫后杀害抛尸

三十多岁的被告人段某和20多岁的被告人宋某,两人于2009年11月18日晚,对一名黑车司机赵某实施抢劫,并将赵某杀害后抛尸。2011年1月11日晚,两人再次在一停车场内抢劫一名女车主,抢得财物后,将车主许某杀害并将尸体进行了掩埋。此外,两人还曾于2010年1月20日凌晨,潜入某农副产品市场办公室盗窃。

死缓如何适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段某死刑,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