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珠海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男子残忍杀害11岁男孩,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如何处罚?

男子残忍杀害11岁男孩,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92人  作者:珠海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如何处罚

被告人连某因遭受了失恋、创业受挫、考试落榜等系列挫折后,产生愤恨心理。2010年11月14日下午,连某在路上行走时被正在和小伙伴玩耍的十一岁孩童乐某撞了一下,连某遂心生不满,欲教训撞他的乐某。在将乐某骗到某出租房内后,连某对其实施殴打,因乐某喊叫,连某用绳子将其勒死,后将尸体进行了掩埋。杀人后,连某采用发短信等方式向乐某家人敲诈勒索15万元钱款,后被抓获归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连某因不能正确处理本人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无端迁怒于他人,故意非法剥夺年仅十一岁的被害人的生命,致人死亡,后又利用被害人亲属寻子心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严惩。对被告人连某所犯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2011年7月21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连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连某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了连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10月16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连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珠海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珠海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珠海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珠海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