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硬无赖骗钱财一万余元
2008年12月7日,原籍贵州省的被告人徐仕举、李江和秦大辉三人在江西省上高县,玩起了骗人把戏。李江和徐仕举首先串通,通过扔钱捡钱,徐声称丢失两万元,并强硬认定正好经过的被害人某女捡到自己遗失的钱财,并要求搜身。某女为证明自己清白,掏出随身物品。还答应了将随身的存折给对方予以验证。遂后,作为“和事老”的秦大辉拿着存折并用存折密码在银行存折里取走了全部的10400元现金。至此,被害人银行存款被取空。
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受害人钱款且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否定被告人犯诈骗罪的辩解。被告人李江、秦大辉还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2009年6月22日,法院一审判处徐仕举有期徒刑三年、李江和秦大辉有期徒刑各三年零六个月,并处三被告罚金各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