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怀孕少女持刀抢劫未遂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安徽省广德县17岁少女李某初中毕业后,独自一人在安徽老家生活。由于长期孤单一人,她找了一个男朋友,谈起了恋爱,但两人很快因琐事分手,分手后李某却意外地发现自己怀孕了。
2008年10月,李某因思念母亲,来到在江阴打工的母亲身边,由于李某已经适应没有拘束的生活,且在家无所事事,李某偷拿了母亲200元钱后,一直躲在一个网吧上网。但200块很快就被花光。由于经济拮据,又不想回家,生活无着的她决定实施抢劫。
2008年11月6日上午,李某携带水果刀来到一家服装店,趁年轻女店主不备,用背包带勒住女店主颈部,准备实施抢劫。女店主遭袭后大声呼救,隔壁店主听到呼救迅速赶来帮忙,李某尚未掏出水果刀即被扭送公安机关。由于李某落网时怀有6个月身孕,被允许保释。
法庭上,李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抢劫罪如何量刑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系犯罪未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