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赌债杀死债主
2007年6月11日凌晨1时许,为逃避因非法赌球而欠下的8万余元,被告人前国脚温俊武伙同被告人谢炜成、刘思敏约定由谢、温动手,刘思敏负责望风,后谢、刘以帮李某找温俊武追讨赌债为名将被害人李某骗至广州市海珠区凤安街广州砂轮厂旧址空地。当李某到来后,被告人温俊武持水果刀向其腹部捅刺一刀,被告人谢炜成随即上前持折叠刀捅割李某的腹部和颈部,温俊武同时用毛巾和衣服蒙住李某的口鼻,最终将李某杀死。
随后,被告人温俊武和谢炜成将李某的手机及装有现金1700元的钱包拿走,乘坐被告人刘思敏租用的出租车逃离现场。然而,二人杀人的过程被警方的闭路电视全程录下,随即海珠区警方将温俊武等三人抓获。经鉴定,李某系受锐器作用致左颈内静脉、双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炜成、温俊武、刘思敏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谢炜成、温俊武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同时,被告人谢炜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属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将三人公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被害人李某的父母向三被告索赔死亡抚恤金2万余元、赡养费82万余元,共计84万余元。
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2008年2月4日,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温俊武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认可。温的辩护人认为,在本案中一直是谢炜成首先提出,更由谢炜成进行策划和主导,因此谢是主谋,而温俊武只是简单配。另外,温俊武对“中国尤其是足球事业有特殊贡献”,且其无任何前科,请求法庭予以轻判。
谢炜成的辩护人认为,温俊武先实施刀捅犯罪,事后事主的手机和大部分现金也被温拿走,故主犯应是温俊武。另外,谢炜成还主动找到被害人李某的女友找出温俊武留下的欠条,并多次前往李家欲协助报案查清真相,有悔罪和立功表现,请求法院考虑予以轻判。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