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通过网聊骗财杀人,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标准

通过网聊骗财杀人,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306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通过网聊骗财杀人

2004年9月,46岁的南京某中学教师雷某闲暇无事,通过网络结识了比自己小20多岁的一名男网友杨某。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两人以姐弟相称,很是谈得来。在交谈中,被告人杨某谎称自己在昆明一家投资公司工作,客户将资金投入公司后每年可获得20%的收益。沉迷于网聊的雷某经不住被告人杨某的花言巧语,从2005年至2006年年底,雷某通过挪用家庭存款和向亲戚朋友借款的方法向杨某账户汇款共计20余万元。

2006年年底,雷某向杨某索要投资款和收益,杨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2007年1月2日,雷某亲自前往昆明向杨某索要投资款,杨某在机场接到雷某后,用租来的汽车带着雷某吃完饭后又哄骗带其去看夜景,将雷某拉至王筇公路一偏僻处后,告知雷某自己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雷某给自己的钱自己用去做生意全部赔光了。听到此噩耗的雷某一下子懵了,恼羞成怒的雷某与杨某发生了撕扯,在撕扯中,杨某一手捂住雷某的口鼻,一手用雷某的围巾勒住了雷某的脖子,导致雷某当场死亡。

随后,杨某将雷某抛尸并将其身上的钱包等物取走。杀人后的杨某又用雷某的手机假借雷某名义向其家人、朋友、网友等发短信借钱。雷某家人联系不到雷某后,向警方报案。2007年1月15日,杨某被警方抓获。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标准

据悉,此案为云南首例网聊骗杀案。检察机关将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家属也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提出了共计43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