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护费为名索财,聚众斗殴罪怎么量刑?
此文章帮助了28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聚众斗殴罪怎么量刑
2003年起,被告人陈某某纠集若干无业人员组成团伙,以自己为首,主要通过收取“保护费”等非法手段获取利润,另经常流窜在深圳宝安区不同街道从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当地社会影响极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聚众斗殴罪等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总和刑期2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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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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