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骗子编造神医诈骗老人
2009年3月18日上午,张某、陈某、吴某、万某四人谋划行骗,在河南省伊川县县城酒厂南路百岁鸡店门口,张某等人选定60多岁的王老太太后,万某停车在附近等候,其余三人下车行骗。陈某上前以寻找能治百病的老神医看病为由与王老太太搭讪,吴某假装路过称其知道老神医的住处,二人聊天套出老人的家庭情况后诱骗老人一同前往。万某开车引路,在林业局对面的一条小胡同口,张某假装与陈某相遇,称自己是老神医的孙子,随即又说出王老太太的家庭情况并吓唬老人家里独子有血光之灾,以交钱“开光”为名,骗取老人现金12000元,金戒指一枚(后经鉴定价值为1245元)。此后,张某让王老太太去买苹果作法事后,几人乘机逃跑。王老太太发现被骗后报警,当日中午,四人返回洛阳途径郭寨收费站时被抓获。
诈骗罪如何认定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陈某、吴某、邢江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共同构成诈骗罪,张某、陈某、吴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万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四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退赃,确有悔罪之意,可酌定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张某、陈某、吴某三被告有期徒刑各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