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钱财活埋女人大代表
2005年9月30日早上7时许,经事先预谋,被告人罗某、徐某携带自制炸药、西瓜刀、封口胶、手铐等作案工具窜至南海区某皮革厂老板兼南海区人大代表邓女士家楼下。后当邓女士拉开车库闸门时,被告人徐某用西瓜刀刀柄将邓女士打伤,并用手铐将其双手铐住,驾驶邓女士的小轿车逃离现场。
随后,被告人罗某和徐某驾车至湖南省江华县省道1861勾桂岭路段时对邓女士进行毒打后将其活埋,同时抢走现金2万元、一部手机及银行卡等物品。2005年10月13日下午,被害人邓女士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邓女士系头部、背部、腰部等部位裂创,颅骨骨折脑挫裂伤,属致命伤。2005年10月27日和11月3日,被告人罗某和徐某先后被抓获归案。经审讯,被告人罗某与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数罪如何处罚
检察机关遂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绑架罪将被告人罗某和徐某公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和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罗某、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罗某和徐某不服,并提起上诉。
法院经过审理,二审改判被告人罗某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徐某则维持死刑判决。2007年10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某执行死刑。据悉,此案为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佛山首次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