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网上雇凶杀人
2007年8月25日,被告人浦城县青年教师陈某某为报复与自己女友发生两性关系的张某某,通过网络联系到了被告人马某某,并通过网络谈好了帮其复仇的酬金。9月1日,被告人马某某来到浦城县,通过电话和网络从陈某某处得知了张某某的基本情况。
马某某经两天预谋并购买了作案工具。2007年9月3日凌晨2点许,被告人马某某翻墙进入张某某家院里,在未能进入锁着门的屋内的情况下,于是便想用厨房的液化气罐用输气管输到屋内将张某某毒晕再下手。不料,闻到味的张某某苏醒开门查看,开门的张某某被马某某在腹部捅刺一刀,扭头就跑的马某某在开大门的时候被张某某抓住,马某某又扭身刺了张某某好几刀,张某某当即倒地,马某某迅速离开了现场。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某、陈某某被警方抓获。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2007年12月24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5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4年,附带赔偿原告医疗费等经济损失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