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不满酒店结账单遭打,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此文章帮助了183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2006年10月3日,受害人刘某因酒楼结账单上一笔“莫名其妙”的赔偿而与该酒店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当时身为酒店保安的被告人杨某某、马某某立即持棍棒等将受害人刘某等打伤。经鉴定,被告人刘某等为轻伤。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某、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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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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