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小区倒车撞人
2006年4月4日,被告人赵某驾驶J2D225轿车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西城双江小区内倒车时将老年妇女陈某碰倒,并两次碾压其身体,导致陈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赵某打电话报警。
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检察机关通过侦查实验,证实赵某倒车时并看不到人,且没有证据证明赵某存在杀人的故意,遂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被告人赵某公诉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赵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赵某在案发后报警且到交警队作笔录、交押金的行为构成自首,且及时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55万元,希望法院从轻判决。检察机关对此不予认定,认为赵某多次碾压被害人身体的行为不属于情节轻微,应处有期徒刑3年至7年。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