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邻居不在家入室盗窃被抓
年迈的武某某在北京通州独自居住,与邻居刘某某逐渐相熟,并无话不谈。刘某某对武某某家中的一切了如指掌。2010年4月17日,刘某某趁武某某的儿子陪同去看病之机,潜入武某某家中,盗走人民币1400元。因发现武某某并未察觉,刘某某又分两次进入武某某家中盗走人民币900元,存折一张。刘某某在支取存折内现金14500元后,将存折丢弃。刘某某遂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怎么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赃款已全部追缴发还,被害人亦表示原谅,依法可对被告人刘某某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