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将医院围堵
2011年9月26日,张某1因难产从郑州某医院转至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夫张某2则纠集亲属张某3、张某4、张某5等人以医院过错为由向医院索赔130万元,但遭到拒绝。9月27日和29日下午,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先后两次带领其他亲属在医院大门口挂横幅、放花圈、烧纸、放鞭炮等围堵医院大门,导致医院不能正常工作,患者不能及时就诊,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接到医院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5抓获归案,并于次日对4人实施刑拘。2011年12月23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5公诉至法院。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么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12年5月11日,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处被告人张某2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被告人张某3、张某4、张某5有期徒刑各2年,缓刑各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