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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将医院围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么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20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死者家属将医院围堵

2011年9月26日,张某1因难产从郑州某医院转至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夫张某2则纠集亲属张某3、张某4、张某5等人以医院过错为由向医院索赔130万元,但遭到拒绝。9月27日和29日下午,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先后两次带领其他亲属在医院大门口挂横幅、放花圈、烧纸、放鞭炮等围堵医院大门,导致医院不能正常工作,患者不能及时就诊,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接到医院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5抓获归案,并于次日对4人实施刑拘。2011年12月23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5公诉至法院。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么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12年5月11日,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处被告人张某2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被告人张某3、张某4、张某5有期徒刑各2年,缓刑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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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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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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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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