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成员落跑6年后自首
2005年,孟某参加的以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相继在徐州落网,该组织多次在斗殴中将他人打伤。其中,2004年某日,孟某与同伙将一女学生网友在深夜骗到某旅馆趁其不备下药后轮奸。后孟某逃亡至广东做起小本生意并购买了私家车。2011年中秋节,孟某酒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6年前的种种罪行。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有自首情节的应怎么判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孟某系自首并且认罪态度较好,数罪并罚从轻判决。2012年1月12日,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孟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