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
被告人张某与受害人李某系情人关系。两人均有家庭。热恋中的张某和李某约定各自离婚,重组二人的新家庭。随后,被告人张某与丈夫离婚,但,李某却未守约办理离婚而且还断绝了和张某的暧昧关系。感到被愚弄的被告人张某因此心生怨恨,经常发短信恐吓李某并找来被告人刘某等四人帮着收拾李某。期间,2008年7月30日晚,被告人张某指使被告人刘某等四人在李某必经之路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同年9月,张某还指使刘某、郭某等人趁深夜十分,欲烧毁李某家后院的石棉瓦棚,后被及时发现未造成灾难。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在逃。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纵火罪,应予刑事处罚。
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郭某等四人5至11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