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校园门口抢劫中学生手机
同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十七、八岁的被告人杨某和陈某,因家人疏于管教,辍学后不务正业,整日与一群社会上的小混混厮混。经过预谋后,两人纠结他人来到北京延庆县某中学校门口,以借用14岁的中学生李某的手机使用为由,采用暴力手段将李某打伤,劫得李某价值1733元的手机一部。后二人被抓获归案。
未成年犯罪如何量刑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二被告人的家庭变故对二人打击较大,在二人辍学之后,母亲又均对子女疏于教育管理,致使二人结交了社会闲杂人员,从而沾染了一些恶习,加之二人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法律意识淡薄,以致二人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鉴于被告人杨某、陈某在犯罪时尚未成年,此次犯罪均系初犯,犯罪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故对二人酌情予以处罚。
最终,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和陈某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