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抢假钞“黑吃黑”被判刑
2008年9月7日晚上,周军(化名)打电话叫刘武文出来,花200元钱买了1300元假币。后周军又打电话叫刘武文出来,周军伙同王金辉等人持刀逼刘武文打电话给周成,把8300元假币送过来交给周军,周军等人还抢去刘武文金鹏手机一部,并抢回之前购买假币的200元现金。
抢劫怎么处罚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军作案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周伟具有一般立功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态度较好,自愿认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军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