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第一跨国毒品案嫌犯自首
2001年11月6日,罗平县公安局接到线索,称有一批毒品通过木料伪装,从缅甸经瑞丽运往广州,途经罗平。2001年11月8日凌晨5时30分,值班民警拦下运输木材的两辆货车,经检查木料,发现海洛因藏匿其中,重达672.9公斤。2001年11月12日,专案组押运车辆到达毒品交易地惠阳。当晚8时,两辆车辆进入当地一个木料场准备进行交易,但接货人林老板一直未现身。2001年11月12日22时,在惠阳淡水镇一家酒店内正准备潜逃的林业成(后被判无期徒刑)被专案组抓获。在这起“11·8”特大跨国贩毒案中,20名参与贩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人员张源海潜逃。2011年“清网行动”最后一天,逃亡10的张源海投案自首。
运输毒品罪怎么判刑
2012年3月,曲靖市检察院以张源海涉嫌犯运输毒品罪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张源海对检控事实无异议,但辩称自己贩毒是受到林业成的威逼,请求看在其自首的情况下,从轻判罚。
2012年6月6日,法院以犯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张源海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