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伙财迷心窍挖盗尸骨被抓
2011年8月22日,听说女尸能卖高价,19岁的被告人公某某伙同被告人雷某某、张某某持买来的铁锨、镢头、红布等作案工具将延长县张家滩镇某村的一处墓穴挖开,将墓中的一具女尸骨盗走,并将尸骨藏匿于宝塔区某处。10月1日,被告人雷某某将尸骨转埋于自己家中。2011年10月11日,被告人公某某、雷某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盗窃尸体罪如何定罪量刑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公某某伙同雷某、张某以出卖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尸骨,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有伤社会风化,损害了尸体的尊严,伤害了其亲属的感情,其行为已共同构成盗窃尸体罪。三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12年5月23日,延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尸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公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