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徒菜市频抢盗
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4月间,高峰在吉州区五岳观菜市场等地抢夺作案8次,抢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894。60元;2009年2月至3月间,高峰在吉州区青石街菜市场等地盗窃作案5次,盗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150元;2009年3月底至4月4日间,高峰在吉州区四季春菜市场等地携带凶器抢夺作案3次,抢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902。20元。
抢劫盗窃怎么处罚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携带凶器抢夺公民财物后,在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及多次公然夺取公民财物,数额均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被告人高峰犯数罪,应予并罚。在抢夺罪中,被告人抢夺老年人的财物,一年内抢夺3次以上,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其在短期内于公共场所中多次频繁实施各类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酌情从重处罚。
2009年8月24日,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峰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