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开设网站对外销售假烟
2009年11月,为牟取不法之财, 家住闵行区的被告人沈某通过网络购买了一个网站,并租用境外的服务器,开办了一个名为“大商人烟草”的网站。通过关联淘宝网上的“feiyijul”、”anjing004”等多家网店,对外销售假冒的“中华”、“苏烟”等高档香烟。截至2010年12月,非法经营额已达16万余元。2010年4月,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在网上开设“大商人烟草”网站对外销售假冒香烟。经公安部门的侦破,沈某于2010年12月9日被警方抓获归案。警方随后在沈某住处及快递公司查获了价值2万余元的假冒香烟131条。
非法经营罪如何处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沈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经营数额达18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1年5月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扣押的伪劣烟草制品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