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卖枪支弹药
被告人石成军、刘彦明于2006年至2008年间,多次通过QQ聊天形式在网上转卖健卫牌小口径运动步枪计于马永立、王建雄。马永立又转卖给刘震,刘震又转卖给王琨鹏、卢银坤、黄剑松、孙钰清。事后公安人员于2008年3月27日在被告人刘彦明的住所查获。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上述全部枪支,经鉴定,均具有杀伤力;扣押全部弹药,经鉴定,均能正常使用。
在多地买卖枪支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由于此案的被告人涉及多个不同的省份,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如皋法院管辖。2009年4月10日在江苏如皋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枝、弹药、爆炸物,非法持有、私藏枪枝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彦明、马永立、石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丁海雷领刑十一年。被告人刘震领刑八年。陈亮等十一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四年、二年不等及管制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