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称接站人实施诈骗被抓
被告人范某于2011年2月28日中午,在上海虹桥站口,冒称是来接站的,骗取了下车后在等人的仓某的信任。随后,在领着仓某去快餐店的路上,范某借用仓某的手机,将自己的手机号存入仓某手机里,并编辑成仓某等的亲人的名字。然后发短信冒称是该亲人,让仓某将随身携带的钱款交给范某购买车票,以此从仓某处骗得3万元现金。范某还以借用名义将仓某手机拿走。次日,范某再次来到苏州火车站出口,用相同方法骗取被害人李某120元现金,并从李某邮政储蓄卡中取款900元。案发后,范某被抓获归案。
诈骗罪如何处罚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接连两次假冒他人亲友骗取被害人信任,并编发短信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11年6月20日上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