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编造谎言骗亲朋好友二十八万余元
仅有小学学历的中年女子被告人嵇某某,做生意没赚到多少钱,见周围的人都已发家,嵇某某心里更是着急万分。随后,嵇某某想出一计,在2007年至2010年5月期间,对外谎称能够低价购到柴油,并以要经营加油站需要资金等为由,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借钱,然后以支付部分高额利息作为诱饵,不断的骗取其他人的借款或是向他人预收购油款。以此种方式,嵇某某先后骗取了23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金额达2843万余元。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诈骗罪如何处罚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11年6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嵇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