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线务员收取光缆维护费被抓
2009年,余某某曾受雇于一家通讯公司参与军联光缆的修建工作。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余某某利用自己对光缆线路较熟悉的条件,冒充军联光缆和泰有限公司线务员,并购买迷彩服、伪造了工作证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军联光缆、国防通信收据等,在酉阳、秀山以村民房屋距离光缆线太近,对光缆通讯有影响为由,向村民收取几百到数千元的“光缆维护费”,并称如不交维护费就要被部队罚款、甚至拆房。用这种方法,余某某共骗取32户村民现金合计人民币23850元。
2010年5月18日,余某某再次行骗时被识破,并被扭送至派出所。
余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诈骗罪如何量刑
法院经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退还了部分赃款,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