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员诈骗世博金条价值达百万
某公司在重庆办事处任渠道专员的被告人潘某某,主要工作是负责向银行销售贵重金属。在没有接触和更换贵重金属产品权限的前提下,潘某某采用隐瞒和欺骗的方式,在2010年3月份,以换货或临时拿回黄金等贵重金属做调用周转,能够使客户获得补偿的名义,多次从客户手中拿走世博金条,共计价值达105.8万元。将金条拿到手后,潘某某变卖得款70多万元全部被其挥霍。
诈骗罪怎么判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潘某某认罪态度较好,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法院责令潘某某退赔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