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高空扔建筑废料砸死人
被告人刘某是北京大兴区黄村镇一个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为了图省事,刘某在施工时,直接将施工所产生的砖块、水泥块等从11楼扔到地面上。凑巧被害人李某在施工地下面捡拾垃圾,没有任何防备的刘某突然被高空坠落的水泥块砸死。案发后,刘某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刘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认定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高层建筑将建筑废料自窗户抛出,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而未能预见,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均能证实被害人李某死亡系被告人刘某过失行为所致,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大兴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