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与多人恋爱骗取钱财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已婚男子杨某某谎称自己曾在武警部队服役、做过警察,并冒充加油站老板等身份,虚构个人资产状况,与多名女性保持恋爱关系。期间,杨某某多次编造家人生病、急需周转资金等理由,骗取对方钱款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其中,骗取被害人卢女士人民币3。4万元、被害人宋女士人民币11。5万元、被害人张女士人民币26500元、被害人刘女士人民币6000元。
杨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诈骗罪如何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杨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及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了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