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受虐孙儿铁锤打死祖母
被害人余某某系钟某(16岁)的奶奶,其经常谩骂、虐待钟某,连钟某已病逝的母亲也会遭到余某某的谩骂,钟某为此怀恨在心。2012年2月3日18时许,被告人钟某用铁锤,打死了祖母余某某。案发后,被告人钟某在亲友的陪同下归案,经鉴定,余某某系被钝器击伤头部致颅脑损伤及大出血休克死亡。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刑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是在亲属的陪同下投案的,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中被害人有过错,可相应减轻被告人的罪责,同时,本案是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且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最后,浦北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