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矿致人死亡
被告人马某曾因非法开办小煤矿被政府关闭,马某也写下了保证书关停所有非法小煤矿。但马某等人趁政府检查之后,悄悄聘请工人继续开采。2009年6月12日,矿工谭某在煤窑井内因瓦斯窒息死亡,马某等人最后赔偿谭某家人32.94万元,马某还制造了摩托车摔死人的假现场,并让谭某家人统一口径说谭某是骑摩托车摔死的。2009年年底另一矿工吴某在小煤窑打工时受伤,经过多次协商,未能与马某达成赔偿协议。于是吴某将马某举报。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何认定
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在负责非法煤矿生产中,因煤矿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马某负有直接的主管责任。认定马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马某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方亲属的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判决。
2010年5月13日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